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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江苏证监局官网消息 江苏证监局12月15日发布关于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对江苏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江苏证监局调查,江苏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江苏银行零售业务部和网络金融部均负责基金销售业务,但未对基金销售产品实行集中统一准入管理;江苏银行部分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江苏银行存在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依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江苏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江苏证监局指出,江苏银行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江苏证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