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该怎么补?讨论起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就不得不提起流传于广大被拆迁户心中已久的两个词,一是数人头,二是数砖头。几乎所有的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补偿时都会发出疑问,拆迁补偿分配到底是按哪一项进行的?
而是在搞清楚这些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按“人头”?什么是按“砖头“?
所谓的“人头”,是指房屋的征收补偿以该房屋内的户籍人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为依据,而不是以面积来确定。而数“砖头”,则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也就是房屋本身财产价值为拆迁补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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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今天就由楹庭律师专门为大家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拆迁补偿与户口关系的呢?先来看看集体土地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为三种:
一是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给你重新划出一块儿同样面积的宅基地,然后新建同样规格同样质量的房子,需要多少钱,就给予相应的金额的补偿。
二是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不给安排宅基地,也不给安排安置房,直接给置换成钱来进行补偿。
三是选择产权安置调换,也就是给安置房进行安置。
那么,从上述规定并没有看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补偿与户口有直接的关系。换句话就是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是依据土地、房屋的面积来进行核算的。
那么,再来看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说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为房屋自身的价值,跟户口也没有关系的。
因此,总体而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都与户口没有关系,都是依据面积来计算拆迁补偿的,所以房屋面积越大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就会越多,不管户口上有多少人口。那么,户口在拆迁中就没有任何作用了吗?
楹庭律师团要告诉大家的是,户口本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与户口有关系的是房屋的安置问题,这是指通过户口可以获得免费的安置面积或者低价购买安置房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户口的作用体现在土地保障性住房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8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这条规定对于房屋面积小,但是人口多,解决居住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为了落实住房保障条件,各地地方法规、规章中往往制定了一些与户口有关的规定,所以该规则也需要结合地方的具体政策进行适用。
集体土地上户口的作用体现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上。《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与农村户口没有关系。
但是,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需要参考是否为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而认定是不是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户口。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农业人口的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直接影响安置补助费数额的大小。
因此,农村土地征收与户口是有紧密联系的,这也涉及到长远生计有保障的问题,也就是在农村土地当土地和宅基地全部被征收之后,农村人口的由农业户口转化为城镇户口,那么它的原有的医疗、养老、社保等等都要进行安置。有的整个家庭以前以种地为生,之后因为没有地了,那么他们的生活该怎么样去保障呢?除了养老、社保之外,有的还需要考虑安置人员、就业等等相关的问题,那么这些就跟人口有直接的关联了。
所以,对于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到底是按户口算还是按面积算,除了法律的硬性规定,还有地方政策的影响。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