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仲仪)
(资料图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
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按时出席了 14 次董事会,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以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列席股东
委托出
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会 缺席次数
席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张仲仪 14 8 6 0 0 4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
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22 年度任职期间,第三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情况
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需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以及独立意见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判断,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以及独
立意见,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对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据池业务及关于公司聘请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相关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累计现场工作和通过视频在线调研时间达 15 天以上,
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利用本人
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经营及用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并得到了贯彻
执行。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管理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任职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
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
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
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
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2022 年 10 月 14 日,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
六、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里,
我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张仲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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