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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期间,辽宁丹东某店铺开业,放完鞭炮后,产生的垃圾堆放在店铺门外,未清理检查。环卫工人前往打扫,结果被复燃的鞭炮炸伤耳朵,造成左耳爆震性耳聋。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因燃放鞭炮引发的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涉事店铺老板赔偿该环卫工人各项损失1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2021年1月25日,正值正月期间,辽宁丹东某二手车销售公司开业,其在店铺外的路面燃放鞭炮庆祝。
放完鞭炮后,环卫工人蔡阿姨前往打扫,当她正在清扫时,突然被一个复燃爆炸的鞭炮炸伤耳朵,她被炸后,别人说话都听不见了。
随后,蔡阿姨前往丹东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她左耳为爆震性耳聋。
事发后,蔡阿姨将该二手车店铺老板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对于燃放后的鞭炮残骸没有清理检查,致使鞭炮残骸复燃爆炸,造成原告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蔡阿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各项损失合计10237元。
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