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3-045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重
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重组发行的部分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德高科”)100%股权事项,交易对方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宁波
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隽瑞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晟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以下简称“立晟富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乾浚投资”)对博德高科 2019-2022 年的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并签署了《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书》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一)》
(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由于博德高科
金额,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总
价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博威集团、金石投资、隽瑞投资、立晟富盈、乾浚投资应补偿的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3 年 5 月 16 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
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
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博威大厦
联系人:王永生、孙丽娟
联系电话: 0574-82829375
传真号码: 0574-82829378
联系邮箱:IR@bowayalloy.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
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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